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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特网域名注册纠纷第一案

1999-09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白仲清

1997年9月,广东科龙(容声)集团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申请以“KELON”注册商标作为域名登记时,发现企业名称与中文“科龙”毫不相干的广东某制衣厂已抢先注册“KELON”域名。该制衣厂恶意抢注域名后,又向科龙公司索要80万元域名补偿费,被科龙公司拒绝。1998年3月,科龙公司委托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该制衣厂注册“KELON”域名的行为属恶意侵权行为,要求制衣厂停止其侵权行为。在法院审理期间,被告慑于法律威力,主动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,要求注销其注册的“kelon.com.cn”域名,并将注册证书交回。法院裁定广东某制衣厂注册“KELON”域名的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。至此,我国第一起互联网域名注册纠纷案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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